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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1-19 点击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校办 

西交人201494

关于做好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实施全员聘用制度的规定,专业技术岗位每三年一个聘期。至2013年12月底,专业技术岗位第二个聘期已经结束。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进行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请各单位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实验技术队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西交人〔2014〕6号)的精神,结合聘期考核结果及本通知要求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有关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的审定和聘用结果的审批。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的评议推荐。

各学院成立由有关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学校推荐各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四级及以下岗位的晋升申请条件,并向学院“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评议推荐各级岗位的拟聘人选。

其它有关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各级岗位的晋升申请条件并向学校评议推荐各级岗位的拟聘人选。

各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和等级

1.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实验技术队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西交人〔2014〕6号)的精神,实验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实验支撑岗位(A类岗位)、科研实验支撑岗位(B类岗位)、教学或科研岗位(C类岗位)、综合服务岗位(D类岗位)等四类。其中A、B、C类岗位本次增加设置三级岗位,岗位等级分为11级,D类岗位仍按《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的规定,岗位等级分为10级。

2.实验技术以外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按《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的规定,岗位等级分为10级。

(二)岗位数量

1.三级、四级岗位

实验技术三级岗位本次共设置3个,由学校统一掌握,不核算到学院。专业技术其余正高级岗位为四级岗位。

2.五级、六级、七级岗位

实验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数以各学院现有副高级职务人数为基数,按2:4:4的比例核算到学院;其它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数以各单位现有副高级职务人数为基数,按1.5:3.5:5的比例核算到单位。

3.八级、九级、十级岗位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数以各单位现有中级职务人数为基数,按3:4:3的比例核算到各单位。

4.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

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数按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数设置。

(三)晋升名额

各单位各级岗位总量减去续聘在相等级岗位的人数即为本次晋升名额。

三、聘用条件

(一)师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续聘条件

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

(三)晋升申请条件

1.实验技术三级岗位申请条件

在实验技术岗位任正高职务12年,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良好,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在仪器设备开发使用、实验平台建设、实验课程体系完善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的标志性成果。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在本领域具有相当于教师三级岗位受聘者的水平,经学院评议推荐者。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申请条件

满足学校正高职务聘任条件,且已被聘任为正高职务者。

3.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申请条件

聘用在六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晋升资历条件和各单位制定的申请五级岗位条件者,可申请五级岗位;聘用在七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晋升资历条件和各单位制定的申请六级岗位条件者,可申请六级岗位。

各单位应从所在业务领域的条件保障和公共服务、业务水平、影响力等方面的要求综合考虑制定五级、六级岗位申请条件。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申请条件

满足学校副高职务聘任条件,且已被聘任为副高职务者。

5.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申请条件

聘用在九级岗位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晋升资历条件和各单位制定的申请八级岗位条件者,可申请八级岗位;聘用在十级岗位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晋升资历条件和各单位制定的申请九级岗位条件者,可申请九级岗位。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申请条件

满足学校中级职务聘任条件,且已被聘任为中级职务者。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申请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任初级职务满1年或获得学士学位任初级职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申请十一级岗位。

四、聘用程序

(一)续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续聘原岗位者,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续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本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对申请续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续聘人员名单及其《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3.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续聘结果进行审定。

(二)晋升程序

1.公布岗位

实验技术三级岗位的晋升名额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公布,其它岗位的晋升名额由各单位公布。

2.个人申报

申请晋升者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表》(一式2份),并向本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提交反映本人履历、业绩的书面材料。

3.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团队精神、人际关系等进行考察。

4.单位审核评议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晋升三级岗位人员的履历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评议结果经本学院“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审议后,将推荐人员名单、《申报表》及其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晋升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履历及业绩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本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审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后,将推荐人员的《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

5.学校审核评议

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三级岗位人选组织评议。

6.学校公示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的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对其名单和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7.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对各级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审定。

五、签订聘用合同

1.被聘用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合同》,逾期不签定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聘用,按未聘用上岗处理。

2.聘用上岗者的聘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距离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人员,聘期为2014年1月1日至本人退休时间。

3.各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聘用上岗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其将作为聘用上岗者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制定岗位职责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从教学、科研以及所在业务领域的条件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出发,根据岗位等级的不同,具体细化,综合考虑。

其中:实验技术A类岗位以实验教学与研究、实验课程体系改革、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为主要职责;B类岗位以科研实验、技术保障与开发、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维护、科研基地与实验室建设等为主要职责;C类岗位以承担教学或科研任务为主要职责;D类岗位以承担学院综合性事务、教师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为主要职责。

六、待遇

实验技术人员聘用到A、B、C类岗位人员的绩效津贴按教师岗位同等级别岗位的系数核拨,聘用到D类岗位人员的绩效津贴按原来的实验技术系列绩效津贴系数核拨,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学院统筹制定。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津贴按原系数核拨。

七、转岗

校内教师符合应聘条件时,可以申报相应岗位。应聘成功后纳入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其教师身份可以保持不变。

八、时间安排

(1)10月31日前,人力资源部布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11月5日前,各单位将“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12月5日前,各学院将实验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员的名单、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将其他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续聘、晋升推荐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4)12月中旬学校公示及“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各级岗位聘用结果。

九、其他事项

1.聘用在三级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其退休年龄参照《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提前离岗和退休管理办法》(西交人〔2007〕38号)第七条中规定的教师三级岗位人员退休年龄执行。

2.未被聘用上岗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转聘其他岗位、办理提前离岗或转交人才交流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11月4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各有关单位。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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