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下午,我校初一5班于泽同学在放学回家的车站捡到一部手机,这名同学当时在车站等了很久,结果没有等到失主,于是于泽同学就把手机带回家,第二天早上来学校后,将手机交到政教处,政教处老师及时与失主的家人取得联系后,交还给失主。失主拿到手机十分感激并送来感谢信表示感谢。
于泽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中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中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校政教处号召全体同学学习于泽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