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第二批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意见(试行)》(雁教发〔2015〕22号)及《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建立第二批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雁教发〔2016〕号51号)精神,我区已确定了第二批26个名师工作室及其主持人。现就做好第二批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成员数量
雁塔区第二批名师工作室成员将由所属大学区学区长负责,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所属大学区成员校范围内进行选拔,成员为6-9名。
二、选拔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
(二)具有坚实的教育教学业务功底,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近五年来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区级以上(含区级)科研课题,并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奖次。具有区级教学能手以上称号优先,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教学科与申报名师工作室学科保持一致。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具备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市雁塔区名师工作室成员审批表》,上报所在单位审核。每名教师限报一个名师工作室(见附件1)。
(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选拔
同一个名师工作室,每个成员学校推荐成员不超过3名。各校要成立名师工作室成员推荐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提出拟推荐人选并报所属学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选拔确认。
四、报送时间
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于5月27日前将成员名单及审批表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英 85381628
电子邮箱:401215760@QQ.com
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名师工作室成员审批表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
雁塔区名师工作室成员
审 批 表
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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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大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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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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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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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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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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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教育局制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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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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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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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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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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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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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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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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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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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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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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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及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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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教学的学段及学科
| 学段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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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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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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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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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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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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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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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学术
团体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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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单 位
| 承担的教学、教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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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五年来教学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
| 名 称
| 时间
|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 承担角色及完成情况
|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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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 时间
| 表彰奖励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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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任教师培训任务、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及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
四、本人成为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优势、打算及建议
五、推荐及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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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审查
意见
| 主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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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
评审
意见
| 区教育局(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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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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