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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教师职业诚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日期:2014-11-11 点击数:  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作者:校办 

为贯彻落实雁塔区教育局《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通知》(雁教发〔2014〕131号)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师德师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造就一支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师德高尚、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实现创办省级示范高中的奋斗目标,2014年11月10日,交大二附中由校办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教师职业诚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活动由校办王玉华主任主持。孙校长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信社会风尚、建设我校高素质教师队伍等几个方面,对我校教师诚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我校教师诚信建设的八项要求,并在《交大二附中教师职业诚信承诺书》上郑重签字。

这次我校教师职业诚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对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附:

交大二附中教师职业诚信承诺书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本人所教学的学段及学科

学段: 学科: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本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讥讽、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

3.为人师表,尊重家长,不利用家长谋私利,不索要和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4.不参与有偿补课,不参与和不从事有偿家教,不败坏教师声誉;

5.在职称申报、科研、学习培训中,端正学术态度,遵守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

6.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中,实事求是,不虚报业绩和数据、不伪造学历(学位)和证明材料;

7.自觉遵守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不自立项目、不自定标准向学生收费;

8.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在学生考试测评中做到公平公正评价,不弄虚作假。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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